尊敬的投資者您好︰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股票期權試點風險控制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股票期權試點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每年至少核定一次客戶買入金額上限”的規定,我司已于2024年09月20日閉市後對本年度需要調減額度的期權客戶統一進行買入額度調減,請您及時查看相關信息,詳情請與所屬分支機構聯系。
特此公告。
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