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證券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
來源︰   時間︰ 2023/03/17 14:48

渤海證券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

(202303修訂)

尊敬的投資者︰

若無特別說明,本揭示書中“港股通”均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

在您開通港股通交易權限前,請您認真詳細閱讀本風險揭示書。參與本業務,受市場風險、政策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因素影響,可能會導致您投資本金出現虧損或超過原始本金虧損;我公司可能因停業、解散、撤銷、破產或者被中國證監會撤銷相關業務許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職責,可能影響您的投資判斷,以及可能導致您的本金或原始本金虧損。除此以外,本業務還有以下風險,請您認真詳細閱讀︰

一、香港證券市場與內地證券市場存在諸多差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需遵守內地與香港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業務規則,對香港證券市場有所了解;通過港股通參與香港證券市場交易與通過其他方式參與香港證券市場交易,也存在一定的差異。

二、投資者可以通過港股通買賣的股票存在一定的範圍限制,且港股通股票名單會動態調整。投資者應當關注最新的港股通股票名單。對于被調出的港股通股票,自調整之日起,投資者將不得再行買入。

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市場股票及ETF交易不設置漲跌幅限制,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現因公司基本面變化、第三方研究分析報告的觀點、異常交易情形、做空機制等原因,引起股價較大波動尤其是上市初期股價大幅波動情形;港股通股票在上市第一年里,除受市場、資金、企業盈利等方面影響,還可能因投資者對新股情緒變化、限售解禁等因素,出現股價較大波動的情形;港股通股票可能因為上市公司注冊地或者主營業務經營所在地的政策法律變化、境外市場聯動以及其他原因而引起股價較大波動;港股通ETF可能出現因跟蹤標的指數成份證券大幅波動、流動性不佳、受有關場外結構化產品影響、交易異常情形等原因而引起價格較大波動、折溢價率和跟蹤誤差偏離合理區間等情形。

四、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基本面變化大,股票價格低,可能存在大比例折價供股或配股、頻繁分拆合並股份的行為,投資者持有的股份數量、股票面值可能發生大幅變化,投資者應當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五、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權安排,公司可能因存在控制權相對集中,或因某特定類別股份擁有的投票權利大于或優于普通股份擁有的投票權利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資者的投票權利及對公司日常經營等事務的影響力受到限制。

六、部分港股通生物科技公司可能存在公開發行並上市時尚未有收入,上市後仍無收入、持續虧損、無法進行利潤分配等情形。

七、部分港股通股票可能因為上市公司注冊地、主營業務經營所在地法律法規、語言或者文化習慣等與內地存在差異,導致投資者較難獲取或者理解公司實際經營狀況相關資訊。

八、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香港市場證券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異,港股通標的證券可能出現長時間停牌現象。

九、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聯交所市場股票交易沒有退市風險警示、退市整理等安排,相關股票可能存在直接退市的風險。港股通股票一旦從聯交所市場退市,投資者將面臨無法繼續通過港股通買賣相關股票的風險。

十、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香港市場ETF終止上市或者更換基金管理人等制度安排存在一定差異,港股通ETF可能因基金管理人主動退出香港市場導致終止上市或者更換基金管理人。

十一、港股通股票退市後,因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結算)可能無法比照退市前標準提供名義持有人服務,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通過香港結算繼續為投資者提供的退市股票名義持有人服務可能會受限。

十二、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香港市場ETF發生清盤業務,將基金資產變現所得的資金派發給投資者後,投資者證券賬戶中相應基金份額的注銷日與清盤資金發放日之間可能間隔較長時間,對清盤後尚未注銷的基金份額,投資者應審慎評估其價值。

十三、港股通業務實施每日額度限制。在聯交所開市前時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新增的買單申報將面臨失敗的風險;在聯交所持續交易時段或者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港股通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當日投資者將面臨不能通過港股通進行買入交易的風險。

十四、深港通交易日歷優化正式實施後,只有深港兩地均為交易日的日期才為港股通交易日,具體以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滬/深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在其指定網站公布的日期為準。

十五、每個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包括開市前時段、持續交易時段和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具體按聯交所的規定執行。

聖誕前夕(12月24日)、元旦前夕(12月31日)或者除夕日為港股通交易日的,港股通僅有半天交易,且當日為非交收日。

十六、香港出現台風、黑色暴雨或者聯交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聯交所將可能停市,投資者將面臨在停市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出現滬/深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認定的交易異常情況時,滬/深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將可能暫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務,投資者將面臨在暫停服務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滬/深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滬/深交易所及渤海證券對于發生交易異常情況及采取相應處置措施造成的損失,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

十七、投資者在交易時間內提交訂單依據的港幣買入參考匯率和賣出參考匯率,並不等于最終結算匯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終,中國結算上海/深圳分公司進行淨額換匯,將換匯成本按成交金額分攤至每筆交易,確定交易實際適用的結算匯率。

十八、投資者參與聯交所自動對盤系統交易,在聯交所開市前時段和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應當采用競價限價盤委托,在聯交所持續交易時段應當采用增強限價盤委托。

十九、投資者持有的碎股只能通過聯交所半自動對盤碎股交易系統賣出。

二十、港股通股票、港股通有並行買賣的ETF實施分拆合並期間,港股通投資者持有的該證券只在臨時代碼單櫃交易末日、臨時代碼與新代碼並行交易末日由臨時代碼轉換為新代碼。臨時代碼與原代碼交易單位不同,可能產生碎股。

二十一、港股通股票、港股通有並行買賣的ETF變更交易單位時,在實施原代碼和臨時代碼並行交易期間,根據有關港股通標的證券在境內的登記結算安排,港股通業務僅提供原代碼的交易服務,暫不提供臨時代碼交易服務。臨時代碼與原代碼交易單位不同,可能產生碎股。

二十二、深港通交易日歷優化正式實施後,在港股通股票、港股通ETF分拆合並業務中,有並行買賣的首個代碼轉換日(即原代碼最後交易日對應的港股交收日)或者無並行買賣的轉換日(轉換生效日前一港股交易日)為非對稱節假日(內地節假日且為香港地區非節假日)或者非對稱節假日後第一個港股通交易日的,在前述非對稱節假日前的新增港股通交易日暫停接受該股票或者ETF的港股通交易申報;上述業務在非對稱節假日期間,港股通股票、港股通ETF取消分拆合並的,非對稱節假日後第一個港股通交易日繼續暫停接受該股票或者ETF的港股通交易申報。

二十三、投資者當日買入的港股通標的證券,經確認成交後,在交收前即可賣出。

二十四、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聯交所在訂單申報的最小交易價差、每手證券數量、申報最大限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

二十五、港股通交易中若聯交所與滬/深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之間的報盤系統或者通信鏈路出現故障,可能導致15分鐘以上不能申報和撤銷申報。

二十六、港股通標的證券交易不設置漲跌幅限制,但根據聯交所業務規則,適用市場波動調節機制的港股通標的證券的買賣申報可能受到價格限制。

二十七、對于適用收市競價交易的港股通標的證券,根據聯交所業務規則,收市競價交易時段的買賣申報將受到價格限制。

二十八、對于適用開市前時段的港股通標的證券,根據聯交所業務規則,開市前時段的買賣申報將受到價格限制。

二十九、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業務獲得的香港證券市場免費一檔行情,與付費方式獲得的行情相比,在刷新頻率、檔位顯示等方面存在差異。

三十、在香港證券市場,證券價格上漲時,證券報價屏幕上顯示的顏色為綠色,下跌時則為紅色,與內地證券市場存在差異。但是,不同的行情軟件商提供的行情走勢顏色可以重新設定,投資者在使用行情軟件的時候,應當仔細檢查軟件的參數設置,避免慣性思維帶來的風險。

三十一、投資者因港股通標的證券權益分派、轉換、收購等情形或者異常情況,所取得的港股通標的證券以外的聯交所上市證券,只能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滬/深交易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或者轉換等情形取得的聯交所上市股票的認購權利在聯交所上市的,可以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也不得行權;因港股通標的證券權益分派、轉換或者收購所取得的非聯交所上市證券,可以享有相關權益,但不得通過港股通買入或者賣出。

三十二、香港證券市場與內地證券市場在證券資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異,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為T+2日(只有深港兩地均為交收日的日期才為港股通交收日)。若投資者賣出證券,在交收完成前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若投資者買入證券,在交收完成後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

同時,港股通交易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現台風或者黑色暴雨等發生延遲交收。

三十三、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業務暫不能參與新股發行認購、超額供股和超額公開配售,以及ETF發行認購和申購贖回。

三十四、深港通交易日歷優化正式實施後,港股通股票、港股通ETF的香港市場股權登記日為非對稱節假日(內地節假日且為香港地區非節假日)期間第一個港股交易日的,境內股權登記日為非對稱節假日後第一個港股通交收日;香港市場股權登記日在非對稱節假日期間第二個港股交易日至非對稱節假日後第一個港股通交易日(含)之間的,境內股權登記日為非對稱節假日後第二個港股通交收日。

三十五、滬港通交易日歷優化正式實施後,對于在聯交所上市公司的供股業務,中國結算將在境內申報截止日日終確定投資者賬戶供股權的有效申報數量,並記減有效申報的供股權。

三十六、中國結算在收到香港結算派發的聯交所上市公司現金紅利或者聯交所上市ETF收益分配後,需要按規則對外幣紅利資金進行換匯、清算、代扣代繳稅款、發放等業務處理,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業務獲得的現金紅利將會較香港市場有所延後。部分港股通股票紅利派發可能存在要求投資者申報相關信息的情形,請投資者及時關注上市公司官方公告或者證券公司提示,並通過證券公司進行申報。

三十七、對于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紅股,中國結算在收到香港結算派發紅股到賬當日或者次日進行業務處理,相應紅股可于處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投資者紅股可賣首日均較香港市場晚一個港股通交易日。

三十八、由于中國結算是在匯總投資者意願後再向香港結算提交投票意願,中國結算對投資者設定的意願征集期比香港結算的征集期稍早結束;投票沒有權益登記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為計算基準;投票數量超出持有數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數。

三十九、對于投資者賬戶中因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紅股、供股權、公開配售權以及港股通標的證券分拆、合並業務產生的小于1單位的零碎證券,中國結算進行舍尾處理。當香港結算發放的紅股、供股權、公開配售權總數或者分拆、合並證券數額大于投資者賬戶舍尾取整後的總數的,中國結算按照精確算法分配差額部分。

四十、由于香港市場的費用收取或者匯率的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會引起投資者賬戶的透支,投資者應當對賬戶內的余額進行關注。

四十一、香港結算因極端情況下無法交付證券對中國結算實施現金結算的,中國結算將參照香港結算的處理原則進行相應業務處理。

四十二、港股通境內結算實施分級結算原則。投資者可能面臨以下風險︰(一)因結算參與人未完成與中國結算的集中交收,導致投資者應收資金或者證券被暫不交付或者處置;(二)結算參與人對投資者出現交收違約導致投資者未能取得應收證券或者資金;(三)結算參與人向中國結算發送的有關投資者的證券劃付指令有誤的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四)其他因結算參與人未遵守相關業務規則導致投資者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

四十三、香港市場收費標準與內地市場收費標準不同,香港地區與內地在稅收安排方面也存在差異,投資者買賣港股通標的證券,應當按照香港市場有關規定交納相關費用,並按照香港地區相關規定繳納稅款。部分港股通股票可能根據上市公司注冊地或者主營業務經營所在地要求,存在其他稅收安排。

四十四、對于因滬/深交易所、中國結算制定、修改業務規則,或者根據業務規則履行自律監管職責等造成的損失,滬/深交易所、中國結算及渤海證券不承擔責任;投資者還應當充分知曉並認可聯交所、香港結算在其規則中規定的相關責任豁免條款,包括但不限于對因制定、修改業務規則、根據業務規則履行自律監管職責、發生或者處置交易異常情況等導致的損失不承擔責任的規定。

本《渤海證券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僅為列舉性質,未能詳盡列明港股通交易的所有風險因素,且未來有關法律法規和業務規則發生變化時可能不會要求投資者重新簽署風險揭示書,投資者在參與港股通交易前,應當認真閱讀有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和協議條款,對港股通交易特有的規則必須了解和掌握,並確信自己已做好足夠的風險評估與財務安排,避免因參與港股通交易而遭受難以承受的損失。

本人/機構已知曉並理解《渤海證券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願意承擔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和損失。

客戶︰

(個人簽字/機構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站所提供的信息僅供參考,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 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Copyright Bohai Securities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備05002164號

daftar web | 下一页